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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
時間的定義

常會有人說:時間過的好快,年假一下就過完了!
到底時間有多快呢?又是如何定義呢?
1967年之前,科學家先依據地球公轉太陽1週,量出1年的長度,再根據年的平均值(平均太陽年)算出1標準秒(正式的名稱是「平均太陽秒」)的長度。1967年之後國際度量衡會議(CGPM)採用銫133原子共振器來定義秒,銫原子會釋放固定頻率的輻射,這種輻射波振動91926317770次所需要的時間定義為1秒。
不管是利用何種方式定義一秒鐘的長度,這都僅止於地球上。這兩種定義方式,如果移到其他的星球上,會因為與太陽的距離的不同與重力的改變,而影響所計算出的結果。
「時間」這個詞是人類發明的。它是一個抽象的概念,也是一個具體的概念。抽象就抽象在,你沒有辦法「看」到時間,你只能看到「時間帶來的變化」;具體就具體在,你可以使用各種人類所發名的單位名詞,去解釋「時間」的存在。人類發明時間為了只是作一個全人類的標準,以及記錄歷史事件的刻度。
時間對於整個宇宙到底有沒有意義?有人說時間從宇宙大爆炸開始,那大爆炸發生之前呢?又經歷過多久的以前?未來又延伸到多久的未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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